央廣網合肥3月19日消息(記者梁明星)近日,《合肥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正式實施,《辦法》對機關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食費等標準做出明確規預防癌症的方法定。一旦發現機關單位出現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,將給予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行政處分。
  從今年3月1日開始,合肥市直黨政機關、人大機SD記憶卡關、政協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、民主黨派機關、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(以下簡稱市直機關),都參照新出台的《辦法》來對差旅費進行管理。
  根據《辦法》規定,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(日曆)天數計算,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。如果出差人員單位派出公車,則不再另行補助市內交房屋貸款通費;住宿方面,不同的職務級別有不同的標準,省級幹部住宿標準為每天800元;廳級幹部在450元到500元之間,具體則根據出差地的不同而略有差別;其他人員的住宿標準在310元到350元之間; 伙食補助方面,除出差到西藏和新疆地區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20元以外,出差到其他地區的各級工作人員,補助標準均為每人每天100元。
  另外,《辦法》規定,一旦發現機關單位出現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、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、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等現象,將給予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行政外接式硬碟處分。涉嫌違法的,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  (原標題:合肥市對機關差旅費標準做出明確規定 嚴查擅自擴大開支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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